保甲名次決定辦法:
(一)保加利亞甲級聯賽共由16支參賽球隊組成,主客場兩循環賽制,每場賽事勝者得3分,平局兩隊各得1分,負者不得分,30輪過後以積分多少決定第一階段排名,若同分則依次以下列方式決定排名:
a)相互戰績積分佔優者名次列前;
b)相互戰績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;
c)相互戰績進球多者名次列前;
d)相互戰績客場進球多者名次列前;
e)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;
f)進球多者名次列前;
g)公平競賽排名;
h)抽簽;
(二)聯賽第一階段結束後,排名1-6位的球隊參加爭冠組附加賽,排名7-10的球隊參加爭歐戰組,排名11-16位的球隊參加保級組附加賽。第一階段積分和進球數直接帶入附加賽,每個組別的球隊再進行主客雙循環比賽,決定聯賽最終名次。
歐戰&降級名額:
(一)爭冠組第1名獲得歐冠資格賽第1輪;
(二)爭冠組第2名參加歐洲協會聯賽資格賽第2輪;
(三)爭冠組第3名和爭歐戰組1名參加附加賽,最終勝者參加下賽季歐洲協會聯賽第2輪資格賽;
(四)保加利亞盃冠軍參加下賽季歐聯盃第2輪附加賽,若其已在聯賽中獲得歐戰資格,則優先級較低的歐戰資格按聯賽排名順延;
(五)保級組後兩名直接降級;
(六)保級組倒數第三名和保乙聯賽第四名球隊進行附加賽,確定最後一個降級級名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