賽制 |
芬超聯賽賽制: (一)聯賽共有12支球隊參賽,在常規賽階段進行雙循環比賽,共22輪比賽,每隊勝一場得3分,平一場各得1分,負一場得0分; (二)芬超聯賽結束,積分多的球隊名次列前; (三)如果兩隊積分相等,依以下順序排列名次: a)淨勝球多者,名次列前; b)進球數多者,名次列前; c)勝場數多者,名次列前; d)如果仍不分高下,按公平競賽積分決出排名; (四)爭冠組:常規賽前6名進入爭冠附加賽,爭冠附加賽第一名為聯賽冠軍,可參加下賽季歐冠第1輪資格賽;第二名可參加下賽季歐聯盃第1輪資格賽,三至六名參加芬蘭國內的歐羅巴聯賽資格附加賽; (五)保級組:常規賽後6名進入保級附加賽,保級附加賽第一名可參加芬蘭國內的歐羅巴聯賽資格附加賽,倒數第二名參加降級附加賽,倒數第一名直接降級。 |